时至今日,市场上仍然有很多个体或者企业因为没有“商标”意识,以至于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商标。然而这种看上去“裸奔”的存在往往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商标的注册是对自我保护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还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习惯,同时对商业影响力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在购买产品和享受服务之前通常都会对“商标”有着概念性的选择:例如有人喝牛奶只喜欢蒙牛,老北京人买酱豆腐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王致和,电脑只选联想、DELL。它们在老百姓的脑海里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印象,与之名称相同的商标名称则无不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与此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商标的注册使用不当也有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我们所熟悉的嘀嘀打车。嘀嘀打车自2014年上线以来,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在使用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出行需求还可以选择不同的车型以及乘车方式,这无疑给当时用车需求量日增较大的城市带来了一个福音。但是随之而来就是有关商标使用的问题。事实上,在嘀嘀打车上线之前,杭州就有家企业优先注册了“嘀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所以当嘀嘀打车横空出世后,对方便以此起诉嘀嘀打车,索要8800万元的天价赔偿金额。事发后,虽然嘀嘀打车这边尽其所能希望能够与对方达成一致,以最好的形式解决此事,但是对方仍然没有丝毫放手的意思。就在这个时候,嘀嘀打车CEO却忽然间从数据中发现,在使用过程中,大部分的用户习惯将“嘀嘀”输入成为“滴滴”,甚至很多媒体,朋友也都会输错。这个点就像救命稻草一样忽然出现了,于是他们干脆将“嘀嘀打车”变更为“滴滴打车”。没想到当时轰极一时的嘀嘀侵权案,走到最后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结果,滴滴打车重新出发,一身轻松。
还有像早期国产电影《真水无香》中,有一个节段就是有关“荷香园”这个商标的诉讼过程。用电影中老厂长的话说“荷香园”这个牌子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用了百年,他想不明白怎么到了他这忽然就不能用了,就要拱手让给别人了。
这就是对于商标没有保护意识造成的,他们从小培养的工人从厂子走出去,优先注册了“荷香园”这个品牌商标并获得使用权,开设了同样的食品加工厂,这让“荷香园”这个品牌发挥到了最大化,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老厂长懂法,能够优先保护自己的权益,优先注册“荷香园”品牌商标,就可以规避这一结局。
诉讼的结果可想而知,但是影片中经过法院的调解给予了双方都很好的政策,使得两个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两个企业最终都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利益。
更有像前几年打的热火朝天的《非诚勿扰》侵权案,也是一度让人揪心不已。温州小伙子金阿欢向商标总局申请注册了“非诚勿扰”的商标,并获得核准,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含“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等项目。随后开办了名为“非诚勿扰”的婚姻介绍所。同年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开播,受到了很大反响。
起先金阿欢并没有注意到“同名”对自己的影响,但随着节目日渐火爆,关注度极高,反而使大部分人认为金阿欢恶意使用了江苏电视台的商标,即出现了“反响混淆的现象”。这一现象无疑让金阿欢觉得自己无比冤枉,随即一纸诉状将《非诚勿扰》电视节目以侵害了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由,将其告上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所提到的(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由于金阿欢和江苏卫视在使用这个商标的形式上,服务对象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所以当时在案件审理上十分波折,历时三年之久。虽然最终江苏卫视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但是这个案子在整理诉讼审理的过程中还是值得细细品味的。
其实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商标的注册对品牌的保护也是十分必要的,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防止同品类企业侵权,这些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哪个出现问题,都将是致命的,颇具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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